| 第十二届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代表队选拔参赛选手启事
(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2006年4月至8月举行)根据中宣部中宣办发函(2005)105号“关于中央电视台举办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的批复”和中宣部中宣办发函(2005)200号“关于对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进行改进请示的复函”的文件精神,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定于2006年4月至8月在京举行。 本届大赛设美声、民族、通俗、原生态和组合演唱五个类别。 参赛选手的年龄限定为16周岁(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)至35周岁(含35岁,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 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是“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”的代表队之一,现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面向全国选拔歌手参加比赛。 比赛项目和要求: 本次比赛除了演唱比赛以外,还将进行综合素质考核。 1、报名须知:参赛选手在本代表队组委会报名后,方可进行初赛。初赛选手须将参赛作品(VCD或CD)交到本代表队专家组委会,经组委会审定的优秀选手将组成中艺公司代表队参加“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”。 报名自即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止,报名选手将成为《音乐生活报》社俱乐部会员,享受相关待遇。优秀选手可成为《音乐生活报》重点关注宣传报道的对象,还可推荐成为中国轻音乐学会会员。 2、演唱比赛:每位选手参赛时需演唱两首曲目;曲目长度规定在4分钟以内,超长扣分,新歌加分(凡创作于2004年8月1日以后、即“第十一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”以后的声乐作品为新歌);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、形式多样、风格新颖、时代感强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、旋律优美、易于传唱。 参赛选手报名须提交: ① 简历(2份)、② 二寸免冠照片(2张)、③ 身份证复印件(2份)、 ④ 参赛歌曲简谱(2份)。 参赛选手的往返路费、食宿费用自理。 ★详情请登录《音乐生活报》社网站并下载参赛报名登记表。 http://www.musiclife.com.cn E-mail:ad@musiclife.com.cn 报名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《音乐生活报》社歌手选拔赛组委会 邮 编:100020 联系人:陆金梅 报名咨询电话:(010)65538579、13611178958
专家组委会名单: 主 任:张丕基 副主任:李谷一 委 员:王佑贵、卞留念、邓玉华、李谷一、张丕基、孟卫东、金兆钧、郭成志、 温中甲(以上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列) 代表队组委会名单: 主 任:吕长河 执行主任:梁鑫华 副主任:陆金梅、马晓晨 秘书长:佳 佳 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:崔丽丽 办公室工作人员:吴佳奇、王 欢、李 玲 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代表队组委会 二○○六年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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